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火灾损失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在申请中需要写明个人信息,火灾事故信息,包括起火原因,造成损失等,表明希望得到救助资金帮助的意愿,并提交到有关部门即可。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1种观点: 房屋失火救济申请如何写家庭救济申请书尊敬的县民政局:我叫***,系融水县红水乡**村**屯人,家庭人口9人,劳动力6人,我们夫妻2人在柳州打工,女儿在柳州***小学上学。由于没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夫妻工资每月合计才***元,除了我们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要支付女儿在学校和老家里的开支,生活勉强能维持。然而不幸的是今年1月14日,因隔壁家失火,我家也烧成了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却给本来并不宽裕的我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这场大火中,房屋、粮食,家电等均被烧毁,牲畜也全部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余元。灾后乡政府虽及时送来一些粮食和衣物,但勉强过了撑过了春节。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够买种子、化肥、耕牛等恢复生产迫在眉睫;同时灾后重建也刻不容缓;基本生活用品的购买等也急需解决,上述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解决。目前手无分文,全家人面面相窥,束手无策。此际,我想到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只有党和政府才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因此特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资金,适当解决上述部分费用,助我度过难关,我们全家将感激不尽。此致敬礼!申请人:***(呈)
第2种观点: 如何写火灾救助申请书救助申请书尊敬的县民政局:我叫***,系融水县红水乡**村**屯人,家庭人口9人,劳动力6人,我们夫妻2人在柳州打工,女儿在柳州***小学上学。由于没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夫妻工资每月合计才2500元,除了我们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要支付女儿在学校和老家里的开支,生活勉强能维持。然而不幸的是今年1月14日,因隔壁家失火,我家也烧成了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却给本来并不宽裕的我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这场大火中,房屋、粮食,家电等均被烧毁,牲畜也全部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余元。灾后乡政府虽及时送来一些粮食和衣物,但勉强过了撑过了春节。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够买种子、化肥、耕牛等恢复生产迫在眉睫;同时灾后重建也刻不容缓;基本生活用品的购买等也急需解决,上述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解决。目前手无分文,全家人面面相窥,束手无策。此际,我想到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只有党和政府才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因此特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资金,适当解决上述部分费用,助我度过难关,我们全家将感激不尽。此至敬礼!申请人:一、民政局对重大疾病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申请人在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民政局对农村户口的居民,是哪10大病享受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的病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重度精神分裂症;严重烧伤;急性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肝硬化;突发性的意外伤害,且需住院费用较高;区、县民政和卫生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书面申请书、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患者身份证;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处方,必要的病史材料;城市救助对象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出具医保报销凭证;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应出具合作医疗报销凭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等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和审批程序申请人在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在我县境内设立的社团进行登记管理;指导、监督社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正常工作。负责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编制工作。
第3种观点: 失火补助申请书怎么写尊敬的县民政局:我叫***,系融水县红水乡**村**屯人,家庭人口9人,劳动力6人,我们夫妻2人在柳州打工,女儿在柳州***小学上学。由于没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夫妻工资每月合计才2500元,除了我们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要支付女儿在学校和老家里的开支,生活勉强能维持。然而不幸的是今年1月14日,因隔壁家失火,我家也烧成了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却给本来并不宽裕的我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这场大火中,房屋、粮食,家电等均被烧毁,牲畜也全部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余元。灾后乡政府虽及时送来一些粮食和衣物,但勉强过了撑过了春节。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够买种子、化肥、耕牛等恢复生产迫在眉睫;同时灾后重建也刻不容缓;基本生活用品的购买等也急需解决,上述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解决。目前手无分文,全家人面面相窥,束手无策。此际,我想到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只有党和政府才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因此特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资金,适当解决上述部分费用,助我度过难关,我们全家将感激不尽。此至敬礼!申请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火灾损失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在申请中需要写明个人信息,火灾事故信息,包括起火原因,造成损失等,表明希望得到救助资金帮助的意愿,并提交到有关部门即可。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火灾损失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在申请中需要写明个人信息,火灾事故信息,包括起火原因,造成损失等,表明希望得到救助资金帮助的意愿,并提交到有关部门即可。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